第1条(个人信息处理目的)
㈔富川市科技园区发展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出于以下目的处理个人信息。处理后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以下目的以外的目的,如果使用目的发生变化,将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采取单独征得同意等必要措施。
- 主页会员注册和管理-身份识别和认证,会员资格的维护和管理,防止非法使用服务
- 常驻公司信息的注册和发布-会员公司搜索,AI搜索优化支持,多语言自动翻译
- 投诉和咨询的处理 - 申请内容的确认、事实调查的联系/通知、处理结果的通知
- AI优化、博客、视频制作等各种支持项目的申请的受理和处理
- 社区公告板的运营以及会员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
第五条(个人信息委托处理)
为了顺利处理个人信息,本会得按如下方式委托个人信息处理。
- 委托人(受托人):株式会社Cafe24 (提供托管服务)
- 委托工作内容:网站运营所需的服务器托管和数据存储
理事会在签订委托合同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6条的规定,在以下文件中规定禁止以执行委托工作目的以外的目的处理个人信息、技术和管理保护措施、重新委托的限制以及对受托人的管理和监督等事项合同。
第10条(个人信息保护官)
理事会负责个人信息的整体处理,并处理信息投诉与个人信息处理相关的主题。为了提供损害赔偿和救济,指定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如下。
| 分类 | 个人信息保护官 |
|---|
| 责任人 | 哈Young-soo |
| 隶属关系 | ㈔富川市科技园区发展协议会富川科技园区1号园区管理和运营委员会 |
| 联系方式 | 032-621-1170 |
| 电子邮件 | btp1@btpkorea.com |
第11条(权益侵权的救济方法)
为了获得个人信息侵权的救济,信息主体可以联系韩国互联网振兴院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或韩国互联网振兴院。您可以向个人信息侵权举报中心申请争议解决或咨询。
第12条(修订通知)
本个人信息处理政策自2026年6月25日起施行,依照法律、政策规定如有增加、删除或更正变更的,将在变更实施前7天以公告的方式告知。